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3〕90号),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附件: 关于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pdf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4年7月2日
日期: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