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报,修订规定新鲜水果和蔬菜部门销售标准的理事会法规(EC) No 2200/96、 (EC) No 2201/96 和(EC) No 1182/2007执行规则的法规(EC) No 1580/2007。
共同市场组织在水果和蔬菜部门的改革之后,本草案采用了关于销售标准及相关检查的新执行规则。特别是本提案采用了符合关于所有新鲜水果和蔬菜通用销售标准的“可靠、合理和适于销售的质量”的定义,包括了必须标示所有新鲜水果和蔬菜原产国全名的规范;将特殊销售标准的数量从36个减少到10个;简化并使检查操作合理化。本提案将相当大的减少检查和海关业务的管理负担,并且将使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认可工作便利化。
日期: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