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局依据《陕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明确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水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职责。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进行全面排查,一边整治一边建档,摸清监管底数,严格市场准入,查验水产品标签,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要求经营户必须索要供货方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三是强化水产品市场监督抽检。执法人员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办法》对辖区水产品进行抽检。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市场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水产品交易市场建立完善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产品报告制度、检验检测制度、公示检测及处理制度。
五是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对于监督检查或者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非法添加、滥用禁限用药物的经营户从重处罚,严厉打击不法商贩。
日期:201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