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设施、设备管理
1.1加工和储存设施、设备、容器、板条箱、车辆及其周围环境能够保持清洁,并实施有效的虫害防治方案。
1.2设施和设备的布局、设计、构造和尺寸:
(1)可充分清洁和消毒;
(2)能够尽量减少错误的风险发生,避免污染、交叉污染对产品安全和质量的任何不利影响。与饲料接触的机械在任何湿式清洁过程后进行干燥。
1.3用于混合和制造的设施和设备按照HACCP原理预先制定的书面程序进行适当的定期检查。
(1)饲料制造中使用的所有秤等计量装置适合于要计量物质的重量或体积范围,并定期测试其准确性。
(2)用于制造饲料的所有混合器适合所混合物质的重量或体积范围,并能够制造合适的均匀混合物和均匀稀释液。操作人员能够证明混合器在均匀性方面的有效性。
1.4工厂各车间及走廊均配备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5排水设施的设计和构造能有效避免饲料污染的风险。
1.6饲料生产用水适合宠物动物使用,水管具有惰性。
1.7污水、废物和雨水的处理方式能够确保设备以及饲料的安全和质量不受影响,能够控制腐败和灰尘,防止有害生物(昆虫、啮齿动物、鸟类)侵扰。
1.8窗户和其他开口设施能够有效防止有害生物,(门和窗户等贴合,并在关闭时防止有害生物侵入)。
1.9工厂定期对天花板和架空固定装置进行设计、建造和装修,能够防止污垢积聚,减少冷凝水、不良霉菌的生长和可能影响饲料安全和质量的颗粒脱落。
2.人员管理
2.1人员资质
员工具备制造相关产品所需的技能和资格,并制定有详细的组织图,列明了监督人员的资格(例如文凭、专业经验)和职责。
2.2人员卫生控制
a)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穿着合适、干净,必要时穿防护服;
b)非清洁区工作人员在换掉工作服和工作鞋或对其进行消毒之前不得进入清洁区;
c)非清洁区的设备和机器在清洗消毒之前不得搬入清洁区(如适用);
d)制定了人员流动的相关程序以监控人员的流动,并描述鞋靴消毒池和车辆消毒池的正确使用(如适用)。
3.生产管理
3.1有相应资质的生产人员负责生产。
3.2生产的不同阶段按照HACCP原理预先制定的书面程序和说明进行,旨在明确、检查和掌握制造过程中的关键点。
3.3采取相应技术或组织措施,避免或尽量减少任何交叉污染和错误(在制造过程中有相应的检查手段)。
3.4根据HACCP原理监测与人类或动物健康有关的违禁饲料不良物质和其他污染物的存在。
3.5废物等其他不适合作为饲料的材料进行隔离和鉴定(任何含有危险水平的兽药、污染物或其他危害的此类材料以适当的方式处理,不得用作饲料)。
3.6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产品有效溯源。
4.质量管理
4.1有负责质量控制的相应资质人员。
4.2实验室可容纳实验设备和实验人员。
4.3质量控制计划根据HACCP原理以书面形式制定并实施,包括对制造过程中的关键点、取样程序和频率、分析方法及其频率、是否符合规范以及不合规时的目的地检查——从加工材料到最终产品。
4.4保留与最终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相关的文件,以确保可追溯性。此外,根据预先制定的程序,对成分和每批产品或生产的每个特定部分(在连续生产的情况下)进行足够数量的样品,以确保可追溯性(样品必须密封并贴上标签,以便于识别并保存在特定的适宜条件下)。
4.5 产品管理
a)非罐装宠物食品必须经过至少90℃的彻底热处理;或者动物源性成分经过至少90℃的热处理;或者完全使用符合下列要求的动物源性成分:经过至少90℃的彻底热处理肉或肉制品,已按照要求加工的动物副产品或制品,奶和奶制品,明胶,水解蛋白,蛋制品,胶原质,血液制品,鱼粉、炼制的油脂和鱼油等动物蛋白,磷酸氢钙,磷酸钙或内脏调味料。
b)热处理后,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产品不被污染。
c)产品用新的包装材料包装。
5.储存和运输
5.1加工后的饲料与未加工的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分开放置明显,可有效避免加工后的饲料发生交叉污染,并使用合规包装材料。
5.2饲料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条件定期检查确保良好),并配备专人负责。
5.3储存和运输的饲料易于识别,可避免任何混淆或交叉污染,防止变质。
5.4用于饲料运输、储存、输送、装卸和称重的容器和设备能够保持清洁。并建立清洁程序,尽量减少洗涤剂和消毒剂的残留。
5.5任何变质都应尽量减少并加以控制,以减少有害生物的侵扰。
5.6仓储温度保持在较低水平,并可避免冷凝和变质的发生。
6.记录保存
6.1登记册中保存相关数据,包括购买、生产和销售的详细信息,以便掌握从原料采购到终产品交付全过程,包括出口到最终目的地有效追踪。
6.2此外,登记册中保存:
a)与制造过程和控制相关的文件
建立专门的文档系统,旨在明确和掌握制造过程中的关键点,并建立和实施质量控制计划。在文件中保留了相关控件的参数,以便能够跟踪每批投入流通的产品的制造全过程,并在出现投诉时确定责任。
b)与可追溯性相关的文件,例如:
—添加剂/预混料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所用预混料的种类和数量,以及适当的批号;
—饲料原料和辅料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交货日期;
—配合饲料的类型、数量和配方;
—生产的饲料或配合饲料的性质和数量,以及制造日期,以及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7.投诉和产品召回
7.1 实行投诉登记处理制度。
7.2 必要时,建立迅速召回分销网络产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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