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于2024年7月16日前书面反馈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991-2843173
电子邮箱:xjspjyc2024@163.com
信函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日期:202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