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科学评估漳州市食品安全形势,2024年7月3日,市食安办组织召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及形势分析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疾控中心、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粮储局、漳州海关、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代表。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张红主持会议。
会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了2024年以来食品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情况,分析评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措施建议。
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张红强调,各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要树立全局观点,充分认识风险交流的重要性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法规要求,也是前移关口,防范系统风险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把风险交流会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抽检不合格等风险信息交流,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协同治理,增强监管合力,为百姓筑牢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二、要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风险交流的科学性
各部门要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查找分析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及潜在危害、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共同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研究会商强化监管的措施办法,撰写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消费提示,必要时进行生产经营者约谈,有效形成风险预警交流和综合治理整体合力。
三、要认真开展核查处置,实现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
各监管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梳理责任清单,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升核查处置工作效能。对抽检不合格的问题企业,采取行政约谈、加强宣传、调高风险等级、增加监管频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等综合性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要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风险交流的质效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综合运用各项制度手段,强化工作举措,针对性开展风险处置、防范。同时,要积极探索运用智慧化监管平台实施风险信息预警交流,提高风险交流的信息化水平。
会上还学习了《漳州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制度》、《漳州市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工作制度》、《漳州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报告处置机制》、《福建省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形势会商工作机制,提升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日期: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