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出台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制度》《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控体系,主动应对、及时响应、有效处置、全程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健全分级分类监测防控体系。
辖区市、县、乡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三级联动”分级管理机制。按照监管执法、抽检监测、哨点监测等三类信息,建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控体系。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监测。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食品业务科室按条线负责业务领域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报送,稽查执法部门负责食品领域执法办案方面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报送。依托并选择辖区部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承担各自工作领域或行业内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处置。
及时核实并定期汇总上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实行限时报送。采取定期、不定期专题会商、综合会商等形式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会商,将风险会商处置意见通报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风险处置并跟踪督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健全监管执法、抽检监测、哨点监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控体系,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日期: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