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消息,澳大利亚变更了蜂蜜、蜂巢、蜂胶、蜂王浆进入西澳大利亚的进口条件,主要内容包括:
(1)部分蜂产品如单独包装单位不超过150ml的蜂蜜(无论是否含蜂巢)或单独包装单位不超过35g的粉状蜂蜜,不受进口条件限制,按特定途径清关,如单独包装的特定规格的蜂蜜、蜂胶、蜂王浆,及作为非主成分的人类食用或化妆品用蜂蜜。蜂花粉和蜂花粉粉进口需许可证;
(2)抵达前无需农业、渔业和林业部进口许可证,但货物需满足:来自无欧洲幼虫腐臭病地区,或经特定加工消灭蜂房蜜蜂球菌,或通过相关测试不含蜂房蜜蜂球菌。还需在健康证明和制造商声明上提供相应内容;
(3)抵达后,无有效制造商声明货物将受检。货物及衍生物禁止用于动物食用、水产养殖等多种用途;
(4)每批货物要提供识别货物、所进口货物、货物描述等文件,并可能支付费用。需评估非商品问题,进口商要遵守相关法规,部分食品进口需特定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2204324
日期: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