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庆市降雨频繁,部分地区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注意事项,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不使用受洪涝灾害影响的腐败变质食材以及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肉类等食品原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
二、食品生产者要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采购、存储、使用、运输各环节的风险管控,特别关注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成品等因储存不当受到洪水浸泡、出现腐败变质等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加工制作餐食。
四、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五、受灾地区群众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安全。不饮用不洁净的水,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材,不食用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品等,不食用被水淹泡过已经腐烂的蔬菜水果以及霉变的大米、玉米等,不食用有破损、涨袋、锈蚀等现象的罐头等食品,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要用洁净水清洗外周后方可食用,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等,预防引发食物中毒。
广大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日期: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