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加大”保消费者食品安全——辽源市确保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台账和下架记录,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营造食品经营者自觉自愿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指导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在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中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食品经营者从思想上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从行动上做到自觉遵守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认真把好食品质量关,守法经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市场质量安全。
二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开展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检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辖区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 “黑窝点”、“黑作坊”。开展包装标识检查。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集市、农村小作坊、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饮料、肉类及其制品、副食品、乳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大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有效防止“五无”食品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下架封存,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截至目前,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86人次,执法车辆129台次,检查食品经营者2569户,规范不规范食品经营者125户, 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5起。通过“四打击四规范”规范,使农村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全市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收到了明显成效。(食品流通监管处)
日期: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