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结合通化市实际情况,自8月11日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百日整治行动,目前为止,百日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根据省食药监局的要求,结合深入持久的开展保健食品打击“四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该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分管局长任组长,保化科、市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整治”行动的领导小组,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同时组织局监管人员召开培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百日整治行动。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标签标识说明书。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单位,印制企业自查整治记录表1000余份,全部免费发放到企业手中,并指导企业开展自查,逐品种对照,逐个包装对照,逐个购货渠道确认。主要自查内容是:是否凭借免费体验、会议、公益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是否取得保健食品备案批件、销售保健食品;是否执行采购保健食品、化妆品时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有夸大功效、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违法宣传活动;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问题产品要主动下架、召回。对企业自查自纠提出了相关要求,要求企业切实按照全省百日整治行动要求,逐条逐项严抓细扣,进一步规范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保障企业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今年通化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将百日整治行动贯穿全年工作中;二是与今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相结合,互为补充、齐头并进、共见成效;三是与解决监管历史疑难问题相结合,创新监管思路、转变监管方式、健全监管制度;四是与监管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调查研究,提高执行力。通过专项整治,努力实现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无利用标签说明书欺诈消费者、落实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科学引导消费的目标。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车辆120于台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7户,化妆品生产企业4户,保健食品专营店10家,兼营店260家,检查保健食品212个品种,下架保健食品4个品种,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40家。填写企业百日整治行动检查记录表1000余份,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有3个方面,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合格。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通化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有了明显改善,违法宣传活动得到了有效遏止,保健食品备案率达到100%以上,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合格率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确保了消费者的使用安全。(通化市局)
日期: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