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1462批次样品,检出2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达州市、眉山市、甘孜州、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pdf
附件2-合格-2024年第11号食品抽检信息.pdf
附件3-不合格-2024年第11号食品抽检信息.pdf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pdf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日期: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