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吴丽华副局长主持召开《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会议。省局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风险管理与新闻宣传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食品监督所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地方立法任务进行工作分工和草案征求意见。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是为了更好的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指导基层监管工作,发挥食品安全各环节统一监管优势,完善监管制度,推动食品生产小作坊健康发展,改善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条件,细化我省食品监管制度,而作出规范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地方立法。吴丽华副局长带领政策法规处、稽查处和食品生产监管处等处室人员先后赴山东省、四川省调研了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小摊贩地方立法工作情况,召开了相关处室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政策法规处起草了《安徽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管理条例》(草案)。
会上,各参会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一致认为该条例是我局迫切需要起草的,对将来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帮助。并且对条例的初稿草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吴丽华副局长总结指出,条例的起草很有必要,因为涉及到各个处室的监管工作和直属单位的检验工作,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多推敲,给出意见。吴丽华副局长对起草工作提出要求,要以最新的内容和新内涵来出台条例,切实指导全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
日期: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