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台澎金马特别关税区发布G/SPS/N/TPKM/627号通报:中药材农药残留法定限量草案。
该草案旨在明确中药原料药农药残留的监管限量,保障民众使用中药原料药的安全。附录表1所列中药原料药中农药残留量应符合《中药原料药农药残留限量》和《中药原料药外来残留限量》标准,如附录表2、表3。该法定限量中的农药残留限量的检验方法按《中药原料中农药残留多残留分析的检验方法》执行。农药残留的检验包括农药本身及其代谢产物。
通报拟生效日期待定,意见反馈日期为公布日后6个月或2024年7月13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3146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3146_00_x.pdf
日期: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