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蛋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6类食品167批次进行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十堰、襄阳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日期: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