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评价性)抽检,涉及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双参锌镁硒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双参锌镁硒片;抽样单号:GBJ24000000105630203ZX;生产日期:2024年2月20日;被抽样单位名称:沁阳市融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杭州鸣动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安徽领克药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维生素B1、维生素B2、镁、硒、锌。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4月24日,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领克药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CCS24030100)并开展检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经初步调查,该企业2024年2月20日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00瓶,已销售3900瓶,出厂检验、产品留样、损耗共100瓶。检验报告送达当日,该公司开展了产品召回。截止目前已召回该批不合格产品2789瓶。
二、不合格“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婴幼儿营养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婴幼儿营养包;抽样单号:
GBJ24000000004932816ZX;生产日期:2024年1月3日;被抽样单位名称:江苏蓓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钙。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6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开展检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经初步调查,该企业2024年1月3日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8公斤,已销售3.75公斤,检验和留样共1.05公斤。2024年5月13日该公司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日,该公司开展了产品召回。
三、不合格“必第能量?乳清蛋白粉(酱香拿铁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必第能量?乳清蛋白粉(酱香拿铁味);抽样单编号:GJC24000000341631364ZX;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7日;被抽样单位名称:河北铁锤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嘉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钠。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4月30日,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嘉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AH2024-GJC-01364)并开展产品控制,现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经初步调查,该公司于2023年11月17 日生产不合格产品800袋,已全部销售给河北铁锤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该公司开展产品召回工作。截至2024年5月15日,共召回413袋。
四、不合格“济生元牌电解质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济生元牌电解质片;抽样单号:GBJ24000000005130900Z;生产日期:2023年9月3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钠。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7日,阜阳市颖东区市场监管局新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向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膳食食品)(NO:912400000218)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公司收到通知后,于2024年5月8日开展产品召回工作。2024年5月10日,该公司开展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的食品安全自查,并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五、不合格“益生元草本柠檬酸钙锌D营养饮”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益生元草本柠檬酸钙锌D营养饮;抽样单编号:GBJ24000000412330259ZX;生产日期:2024-02-03;被抽样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贝乐母婴用品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万花草保健品有限公司;委托商: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钠,维生素D。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6日,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安徽万花草保健品有限公司送达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412330259ZX的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及产品风险控制工作。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益生元草本柠檬酸钙锌D营养饮”产品。经初步调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产品3600罐(1080千克),其中自行出厂检验16罐,其余全部销售。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该生产企业于5月7日开展产品召回工作。截止目前共召回3200罐。
六、不合格“豇豆(长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豇豆(长豆角),抽样单号:GBP24000000003732113,采购日期:2024年4月1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购物广场,不合格项目:灭蝇胺。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14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送达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SC10103240091775JD1)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于2024年4月11日从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购进不合格产品10kg,已全部销售,现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4年6月4日
日期: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