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端午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应节食品(粽子)组织开展了抽样检验,现将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粽子专项监督抽检,共在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和餐馆等生产经营场所抽检161批次样品,涉及经营主体102家,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明细见附件。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储存和食用粽子时应注意: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具有清晰标识的预包装粽子产品。预包装产品包装应完好,不要购买包装袋破损、漏气或涨袋的产品。同时,查看粽子外包装是否有印刷清晰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二)在选购新鲜粽子时应注意:一看粽叶是否包裹完好,颜色是否正常;二看粽体形状是否完整,确保无霉点、无露米和变形现象;三闻气味,不购买有哈喇味、酸败味等异味的粽子。
(三)购买粽子时应注意适量购买,及时食用,妥善储藏,食用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冷冻。自制粽子保质期短,最好现包现吃。
(四)科学食用。粽子淀粉、脂肪含量较高,多吃易积食。因此吃粽子要适量,食用时同时搭配蔬菜、水果、蛋奶等,既均衡营养,又有助消化。老年人、儿童、肠胃消化功能较弱者一定要控制食用量,以免引起胃肠负担过重,造成消化不良。
特此通告。
附件: 抽检结果明细表.xls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日期: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