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廊坊市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现公布第二批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霸州市某学校使用超过保质期到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2024年3月25日,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霸州市某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学校食堂厨房中发现了1瓶开封使用过的“麻椒油”,已超过保质期。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村超市中购买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6日、保质期18个月的“麻椒油”一瓶,自2023年9月4日开始给学校学生做饭时作为菜品调味使用至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麻椒油”1瓶,并处以罚款5.1万元。
案例二:大厂回族自治县某中学未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案
2024年3月27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厂回族自治县某中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食堂未按要求对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时发现该校食堂仍未按要求对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案例三:廊坊市安次区某幼儿园有限公司使用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案
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廊坊市安次区某幼儿园有限公司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王记小磨香油1瓶,瓶身标签只标示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未标示配料表、净含量、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王记小磨香油1瓶,并处以罚款1万元。
案例四:廊坊市某技工学校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案
2024年3月,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学校食堂复用型餐具进行抽检,检测发现廊坊某技工学校食堂的餐具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案例五:香河县某幼儿园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3月11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香河县某幼儿园食堂的“葱”进行抽检,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累计8008元。
发现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日期: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