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万“粽”期待
蜜枣红豆粽、咸蛋黄鲜肉粽
火腿板栗粽、清水粽……
感觉空气中开始弥漫着粽叶香气了~
为了让消费者吃到安心、放心的粽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此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
务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粽子硼砂加不得!
食物内添加硼砂是违法行为
且危害极大
成人硼砂中毒剂量为1-3g
达到15-20g可致死
而儿童误食硼砂5g
婴儿误食2-3g,均有致死的可能!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一商家因在粽子里添加有毒物质“硼砂”并售卖给消费者,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2023年,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在市场里面查获一家食品店,店内有不明白色粉末,现场抽检发现粉末里面含有硼砂。经查,为了让自家的粽子卖相更好,口感更棒,早餐店老板覃某在自家生产的粽子中添加了硼砂。最终,法院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退回违法所得一千元,并赔偿损失一万元。
@广大经营主体
食品安全最“粽”要!
这份端午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请查收↓
端午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01
自制粽子不得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02
采购碱水(枧水)应查验产品标签及成分,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标签不合格、成分含有“硼砂”的碱水(枧水)。
03
贮存的碱水(枧水)应有明显标签,不得与饮料、饮用水等一起存放,避免误拿、误用、误食。
04
自制粽子应选用新鲜、卫生、无异味的食材,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肉、蛋加工制作粽子。
05
不购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加工制作过程器皿、刀具、案板等应保持清洁,并注意生熟分开。
06
外购粽子应从合法厂家购买,查验产品标签和检测合格报告,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成分含有“硼砂”的碱水粽。
日期: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