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近日,网传“女子景区遇天价冰粉”,我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至该冰粉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核实,该店冰粉、水果统一明码标价为19.5元/250克,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并符合要求。消费者一行于5月16日17时许在该店自行选购2桶冰粉(桶的容量为1500毫升),合计150元,另加1杯烟雨乌龙奶茶29元,共计179元,优惠后实际支付150元。
我局将持续加强日常检查,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行为,保存好相关证据,可以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日期: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