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修武县王高胡辣汤店使用的小勺,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乡市红旗区郝记包子铺使用的盘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牟县添仓餐饮服务部使用的碗、杯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电建(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河北汉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汉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面皮(麻酱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修武县王高胡辣汤店 | 修武县城关镇文化路壹号学府对面路西 | 小勺 | / | / | /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通告〔2024〕27号 | 2024/5/15 | 河南/(省抽)2024年河南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2 | / | / | 新乡市红旗区郝记包子铺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骆驼湾7巷6号商铺 | 盘子 | / | / | /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通告〔2024〕27号 | 2024/5/15 | 河南/(省抽)2024年河南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3 | / | / | 中牟县添仓餐饮服务部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连霍高速K548600处南区 | 碗 | / | / | /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通告〔2024〕27号 | 2024/5/15 | 河南/(省抽)2024年河南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4 | / | / | 中牟县添仓餐饮服务部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连霍高速K548600处南区 | 杯子 | / | / | /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通告〔2024〕27号 | 2024/5/15 | 河南/(省抽)2024年河南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5 |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河北汉丰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河北汉诚食品有限公司 | 委托生产企业地址: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子镇镇莲子镇村村东);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子镇镇莲子镇村村东) | 中电建(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店 | 三门峡市黄河路与陕源路交叉口 | 荞麦面皮(麻酱味) | 面饼+配料420克(105克×4)面饼280克(70克×4)/包 | 盘吧 | 2023-07-13 | 菌落总数║1.4x104CFU/g;2.0x104CFU/g;3.3x104CFU/g;2.1x104CFU/g;5.6x104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 方便食品 | 通告〔2024〕27号 | 2024/5/15 | 河南/(省抽)2024年河南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相关报道: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5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