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及本市行政处罚裁量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订了《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10月9日第1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doc
日期: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