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编制了《北海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学校重新梳理并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二、大力推广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要将推广使用全市统一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规范使用
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和有关规定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每年开展制度自查,及时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整,确保制度与时俱进、规范有效。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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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海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日期: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