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网络订餐方便快捷,种类丰富,外卖解决一日三餐已然成为许多人的生活日常。外卖食品安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若收到外卖后,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食物掺杂异物并且变质,我们该如何处理?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外卖食物中掺杂异物引起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当庭获得全部赔付款。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原告陈某使用某外卖点餐平台订购了一份外卖,共计支付84元,其中有一份菜品是海鲜花甲。陈某在食用过程中,发现有几个花甲里夹满泥土,且部分花甲严重变质,故不敢再食用剩余菜品,遂拍照留证,并立即与某外卖平台登记的商家进行沟通解决。商家对菜品里异物、食物品质问题均不予认可,亦认为食品货源没问题,对陈某的退款和赔偿要求置之不理,反称是陈某故意讹诈。经双方协商未果,陈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
法官调解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陈某提供了当天餐品的照片以及双方协商记录,认定商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商家赔偿。商家则辩称,自己证件齐全,非小作坊且进货渠道、食物来源和检验证明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原告所点的餐品“花甲”为壳类浅海生物,食品加工是带壳焯水后带壳炒制,壳内是否有泥土或异物无法得知,不认可赔偿请求。
为高效化解矛盾、解决纷争,承办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向商家释法明理,强调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商家有义务确保提供的食品是安全且卫生的,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法官也耐心劝解原告,希望其能够对赔偿金额做出让步。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认识到自己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不足,承诺以后会更加注意食品安全卫生,确保消费者的用餐安全,并表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陈某对商家的补偿方案和态度表示满意。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由商家赔付陈某500元,并当庭一次性支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陈某也撤回起诉。陈某通过此次经历明白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需要依法进行,同时也让他更加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商家也表示,在今后经营中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同时注重与顾客的售后沟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官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卖订餐凭借其方便快捷、种类丰富等优势,已逐渐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方式,但外卖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客观存在,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也远大于传统餐饮服务行业。外卖餐饮行业从业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行业从业准则,禁止和杜绝生产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
消费者在食用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异物,应保存相关证据,如网络订单凭证、支付凭证、就餐过程录像、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外卖平台、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维权也应遵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如果无中生有、恶意索赔,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日期: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