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4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3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高淳县桠溪镇建明日杂商店销售的砀山梨,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成贤街连锁店销售的菠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浦口区遇见麻辣烫店自行消毒的砂锅(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致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自制咸肉,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迈皋桥老街集贸市场有限公司程祖珍销售的黄鳝,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雨花台区徐春生食品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蜀寻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菜碟(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南京市江宁区秦源蛋品批发部销售的鹅蛋,其中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6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日期: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