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3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周口店春红百货商店(周口店烧饼)
当事人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民娟商贸有限公司(实惠烧烤)
当事人后厨环境不卫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兴起家饭店(山西面食)
当事人后厨环境卫生较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暂停线上经营行为。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5日
日期: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