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9类食品3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建邺区大齐友善早点经营部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雨花台区洞子口火锅店使用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溧水区乐秀汇食品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鸿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日期: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