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项任务,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形成了《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和辖区实际,对照清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上海市区级人民政府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区政府要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完成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指标任务。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4/10万以下,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91分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94分以上,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91分以上。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达到100%、实施HACCP体系达到100%、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覆盖率100%。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44个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主体追溯覆盖率与上传率100%。“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
2.坚持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作为向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等报告的重要内容,健全各级食药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督查调度,确保工作全覆盖、见成效。督促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3.坚持“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严把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关,实施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推进食用农产品绿色发展。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体系管理运用,升级供应商检查评价规范,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评估与体系检查。严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加强餐饮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粮食收购和库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提高粮食质量检测内控管理。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昆仑”等行动,依法严查和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4.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严控农兽药残留超标,聚焦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农兽药违法使用,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建立完善食堂承包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并有效落实,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校园、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工地食堂等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坚持餐厨废弃油脂“产、收、处、调、用”闭环管理模式,强化全链条管控。加强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抽检,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5.坚持创新发展,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抽检监测与风险评估水平,深入实施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交流机制。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探索“互联网+监管”、实时定位、温控传感等“非现场执法监管”的试点应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投入,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推进食品安全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6.坚持国家战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完善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监测、舆情通报、应急协作、会商交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联动协作机制。做好属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坚持优化服务,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食品安全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推进食品研发生产“一址两用”模式,推进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推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许可便利化制度,优化特殊食品监管制度,做好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推动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销售质量提升工程。
8.坚持开放合作,强化标准引领和国际交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发挥食品安全标准基础性作用,推动优势特色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境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
9.坚持社会共治,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系列活动,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做好舆情响应和应急处置,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发挥好新媒体食品安全宣传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加强培训教育和表扬激励,强化各级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立功竞赛活动,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支持相关食品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食品企业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向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以健康食品研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食品领域创新企业。
2.支持并发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市场专题合作组的作用,完善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抽检监测、舆情交流、应急协作、会商交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联动协作机制。
3.支持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配合主管部门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深化食品相关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信用长三角”平台功能,加大食品行业失信信息跨区域公示惩戒。
4.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职责分工协调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促进冷链运输物流服务水平提升。
5.贯彻实施《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75号),继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加强与“双碳”经济相结合的配套管理政策研究,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指导食品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实施诚信评价标准等培训工作,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做好国家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点工作,落实工信部对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追溯数据查询工作要求。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2.促进食品产业发展。落实《上海市时尚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建设完善绿色食品特色产业园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食品集团或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助推食品新产品创新迭代。通过本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食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推动食品工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本市食品企业参加中国品牌经济(上海)论坛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博览会。结合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打造海派餐饮品牌,服务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引导食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引导食品行业向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督促企业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产业整体素质提升。助力传统老字号食品企业发展。
3.协调生物柴油调制销售企业进一步增强本市B5生物柴油调和生产及供应能力,扩大B5生物柴油宣传和推介力度,优化B5生物柴油加油站点布局网络。
4.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创新作为,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加强食品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以典型示范促行业发展。加强食用盐行业管理,落实《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要求。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加强货源组织,推动本市主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与市外蔬菜生产基地的产销对接,鼓励优质食用农产品入沪销售,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升级改造80家标准化菜市场,强化标准化菜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能力。
3.按照《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
4.发挥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要求。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指导各区教育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推进中小学午餐服务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2.推进学校食堂智慧管理模式。推进高校“标准化食堂”体系建设,巩固“放心学校食堂”创建成果。健全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扩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字化应用。
3.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将食品安全知识融入中小学校相关课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倡导节俭风尚,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5.指导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健全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6.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技术、人才和项目国际合作交流。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推进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1.做好本市科技发展规划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组织实施。
2.强化食品安全科技支撑。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推进相关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鼓励和促进食品安全领域生物合成、智慧生产、检验检测、风险监控等新技术研究开发。
3.推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监管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合作。
4.加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建设,为提升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决策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撑。
5.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普宣传活动,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公众科普网、食品药品科普站、科普人才队伍等建设。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组织、指导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配合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清真食品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公安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公安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会同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并完善联络员机制、联席会议和情报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机制、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舆情应对和信息发布机制以及联合考核评估和季度通报机制,指导行政职能部门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加强行政处罚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落实“处罚到人”工作要求;对涉嫌构成食品安全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联动配合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专业力量配备和专业装备建设。
2.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有力保障行政执法活动。推进“昆仑”系列专项行动,组织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坚,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深化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
3.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警务合作,严厉打击跨省市区域食品安全犯罪,全力侦办重大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规范,并推动实施。压实对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长者食堂和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件事”,加大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推广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
2.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机构孤儿养育、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食品监督管理。
3.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承担市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经费保障职责。
2.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引导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功能。支持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
3.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病死肉猪处置、监管以及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5.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维护运营费用的落实。
6.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扶持政策。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狠抓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和规范化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加工经营环节的餐饮油气、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执法。推进餐饮油烟污染等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地食堂安全监管。
2.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五项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助落实交通工具、站点食品安全管理。
2.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开展豇豆等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巩固豇豆农残治理成效,对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牛蛙等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建立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清单,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挥执法办案震慑警示作用。抓好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2.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达1.8批次/千人,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20%。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施CMA/CATL双随机监督抽查。结合风险筛查评估结果,科学确定监测重点,提高监测工作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3.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持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认证率达32.5%的目标。提升续展质量,确保全市年度产品续展率不低于70%。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绿色食品企业监管。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50%的目标。加强农产品品质评价研究,形成一批全产业链品质标准。制定鲜度标准并实现“鲜度码”不同场景应用,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4.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开具使用。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以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落地。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推进农产品追溯工作,加快长三角地区“区块链+优质农产品”溯源应用。
5.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探索建设一批星级乡镇监管站和村级服务站。应用“沪农安”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加快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应用。组织遴选第四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单位,力争完成全覆盖创建(闵行、宝山、奉贤)。严格已命名农安县管理,开展创建成效保持复核和专项抽检。持续推进农安县标识“亮牌”,加大网上宣传展示。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推进旅游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2.参与涉及星级旅游饭店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完善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97%以上。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落实食源性疾病报告负责人制度,落实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主动监测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识别预警。
2.完善上海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设,持续夯实科学评估基础。坚持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
3.研究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机制。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区域协同与合作交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加强食品营养工作,推进营养健康重点场所建设。
4.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风险监测评估新方法、新模型研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各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等信息收集和研究。推进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科建设。
5.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规范》,按照规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和现场处置,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督促各级食药安委切实履行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等职能,健全各级食药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积极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动员各方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街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居(村)委会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工作的指导。
2.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2.0版。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生产、销售、餐饮、特殊食品等不同领域市场主体的分类指导,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企业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办法》,提高食品从业人员能力。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调度,确保工作全覆盖、见成效。
3.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推进食品研发生产“一址两用”模式。加强调查研究,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深化“大企带小企 携手共发展”活动,推进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准入,出台《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持续推进连锁食品经营便利化审批。推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许可便利化制度。优化特殊食品监管制度,促进特殊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做好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
4.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体系管理运用,升级供应商检查评价规范,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强与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推进食品生产行业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过敏原风险管控指南。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评估与体系检查,督促企业提升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5.严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持续推进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检查,研究完善生鲜电商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聚焦“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对集体用餐单位、中央厨房、大型饭店、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场所强化监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经营者“双随机”检查和特殊食品网络专项监测。组织开展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持续开展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和食品销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和“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工作。
6.实施特殊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特殊食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深入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体系检查和风险排查评估。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按新国标申请产品配方注册与生产许可的有效衔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管理,对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特殊食品批发经营企业、连锁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深化特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
7.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水平。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交流机制。聚焦抽检发现问题的重点企业、食品、项目,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针对抽检发现突出问题、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依法处置。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研究和使用。
8.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覆盖率达到8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后厨卫生整治、“三防”突出问题,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做好养老机构、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9.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铁拳”等专项行动,加大餐饮浪费、不合格或问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禁限用农兽药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组织公布典型案例。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坚持餐厨废弃油脂“产、收、处、调、用”闭环管理模式,推进B10柴油国家标准起草。
10.加强风险评估和科技支撑。坚持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
11.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落实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上海)建设要求,提升食品安全领域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挖掘、分析和应用,助力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效能提升;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外包装追溯“二维码”赋码率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维码等为基础,完善监管部门的“码上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实时定位、温控传感等“非现场执法监管”的试点应用。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关键点远程非现场监管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管理工作支撑应用和数据处理应用,优化系统功能,赋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12.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3.做好舆情响应和应急处置。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部门协作,督促网络平台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发挥好新媒体食品安全宣传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程(SOP),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专业化队伍建设。
14.落实重大活动保障和战略任务。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特殊食品临时许可、延展、优先境外核查等监管服务工作。助力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在该区域探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管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对接,促进贸易便利化。
15.发挥食品安全标准基础性作用。鼓励我市有关机构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沪设立的专业委员会或办事机构的有关工作,推动优势特色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完善标准制修订衔接机制,更好发挥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16.构建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第五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论坛、外卖食品安全封签宣传推广活动等,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作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系列活动,推进“你送我检”便民快检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发挥“12315”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完善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持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和食品安全“网上示范项目”建设,打造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小段食安课堂”等品牌栏目。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
17.强化区域协作和国际交流。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长三角分中心建设。落实《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训中心指南》。发布长三角区域标准《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完善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监测、舆情通报、应急协作、会商交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境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主动学习借鉴、消化吸收。
18.加强培训教育和表彰激励。举办领导干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专题研讨班,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强化各级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立功竞赛活动,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1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推进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升级优化。全面落实《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指导督促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服务中标企业运行投产。加强与“双碳”经济相结合的配套管理政策研究,支持指导各区、街道排查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活动,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非法行为,筑牢防止“地沟油”返流餐桌的管理屏障。
2.推进“一网统管”餐厨废弃油脂场景的深化应用。健全餐厨废弃油脂全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等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科学合理设置涉及食品经营的设摊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推动分类指导,加强服务保障。
3.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4.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推动提升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支持相关部门利用道旗等形式依法依规开展户外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
6.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及奖励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关。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的监管。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粮食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水平。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提高收购粮食监测水平,完善超标粮食闭环处置长效机制,严禁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强化落实粮食收购、储运、加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粮食进货索证索票、出入库检验和信息追溯等质量管理制度,严把粮食出入库关。
2.推进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资源,推进各方信息便捷地实现共享与开放。
3.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主动学习借鉴、消化吸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合作。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督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6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
5.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及奖励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加强对食品摊贩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设摊经营活动分类指导,优化完善上海“摊”一张图服务监管功能。
2.负责对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配合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食品摊贩占道违法经营、餐厨垃圾(废弃油脂)非法收运处置等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海海关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海关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负责食品进出口环节和国境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强化对进出口及国境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普及相关专业科学知识。
3.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落实《2020—2025年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发展规划》。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和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质量安全大排查,在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健安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冻品、食用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国境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特别是航空餐饮企业等食品业态的监管,强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做好监督分级管理。
4.加强智慧监管。持续推进自贸区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工作。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制度完善、多主体参与、数字化充分赋能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持续推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设施建设,联合地方不断完善上海海关食品安全检测相关实验室与其功能发挥相适应的规模、技术装备和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主动学习借鉴、消化吸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合作。
5.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严格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口食品境内进口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强化监管数据的归集和大数据分析,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资源,推进各方信息便捷地实现共享与开放。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检、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各类监管信息。
6.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合,深化行刑衔接,健全发现机制。贯彻落实有关加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
7.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六进”宣传活动。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支持、协助各成员单位履行网络食品监管职责。
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铁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高铁车站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铁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宣传活动,推进铁路单位“健康食堂”创建。
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下载: 171323243497228103.doc
日期: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