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要求,徐州市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面制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各餐饮单位小麦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一是强化问题核查,严格依法处置。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加大核查力度,深入调查面制品的购进渠道、合格证明、加工制作工艺以及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依法查处,确保处置率达到100%。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开展跟踪监督抽检。由于加工制作工艺造成的不合格面制品,督促餐饮单位改进制作工艺,严格使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食品添加剂;对于制作过程规范的餐饮单位,督促其完善面粉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台帐登记制度,有针对性开展面制品跟踪监督抽检,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全面监督,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以餐饮单位自制馒头、包子、煎饼、油条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餐饮单位自制面制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法使用或滥用含铝膨松剂的行为,继续加大面制品监督抽检力度。
日期:20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