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小辛庄你型我塑理发店(招牌:杨师傅炸串炸鸡;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9号-4〈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皖来京小吃部(招牌:皖来京小吃部;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安福街43号)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晋味香传统面食文化有限公司(招牌:手擀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四合新村西侧4-1号)擅自将凉菜间改为他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录科众民信息咨询中心(招牌:香卤熟食;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录科胡同20号)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日期: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