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聚焦链式发展”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一场,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秦立燕解读《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2024年3月正式印发的《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从基地建设与保护、产业融合与壮大、产区推广与营销、人才培养与创新、金融支持与联动、基础工作与保障6个方面15个方向进行扶持。
1.
基地建设与保护
将继续加大高标准优质基地支持力度,对新建、改建的优质基地给予补贴,稳固产区酿酒葡萄种植规模,引导扩大标准化种植水平。其中,嫁接苗基地最高补贴6000元/亩,扦插苗基地最高补贴2000元/亩,补贴标准居全国前茅。
2.
产业融合与壮大
支持葡萄酒产业融合发展,对新创建的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区,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引导培育“葡萄酒+”多业态融合发展示范企业(酒庄),每户给予最高支持30万元,着力增强烟台葡萄酒新质生产力。支持引进酒庄项目,对新引进的酒庄及引荐单位按照我市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奖励。
3.
产区推广与营销
支持举办葡萄酒大赛,鼓励招引国际知名大赛来烟举办,支持培育本土大赛发展壮大,加快打造中国葡萄酒权威赛事品牌。
支持企业参加葡萄酒大赛,对获得国内外知名大赛大金奖、金奖、银奖的酒庄酒企按标准给予奖励。
支持多渠道开拓市场,支持统一组织产业链各领域企业举办或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巡展推介、产品展销、课程推广等活动,对活动产生的展位租赁、展台搭建、会务服务、策划执行等费用给予支持。鼓励酒庄酒企自主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开拓市场,对产生的展位租赁费给予支持。
支持开展产区品牌宣传,对在市内主要交通口岸、主干道路、市政设施、特色街区、葡萄酒主题景区等处进行的烟台葡萄酒文化展示、品牌宣传和氛围打造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鼓励面向市民推广普及葡萄酒文化,引导创建“烟台葡萄酒文化体验打卡地”,对符合条件且当年开展葡萄酒公益推广活动10场及以上的文化体验交流场所给予运营补贴最高20万元。同时,支持开展产区对外交流,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及荣誉。
4.
人才培养与创新
对新开设葡萄酒专业且首次招生规模达到30人及以上的驻烟院校,给予支持最高30万元。对产区统一组织开展的论坛研讨、技术培训、技能竞赛等会议活动产生的会务服务、策划执行等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市级科研院所建设酿酒葡萄种质资源圃和葡萄脱毒种苗繁育中心。鼓励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创建酿酒葡萄种质资源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每年给予运营补贴最高30万元。
5.
金融支持与联动
支持开展政策性酿酒葡萄种植保险,保费由酒庄酒企、合作社或种植户承担40%,财政承担60%。
给予贷款贴息,对酒庄酒企当年产生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贴息。
对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葡萄酒小微企业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按标准和比例给予担保费补贴。
6.
基础工作与保障
对促进葡萄酒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实施所需开展的数字化智慧化研究、基础科研、生产状况发布、酒庄分级、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及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等给予支持。
日期:202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