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远安县局在餐饮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组建专班,成立领导小组。县食安办协调成立了由主管部门领导、参保餐饮企业分管领导、承保保险企业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领导小组召集主管单位、参保餐饮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是强化服务,扎实推进。县食安办协调各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总结工作经验,帮助试点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截至目前,远安县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单位37家,投保金额4.2万元。其中,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共35家,覆盖率达72.91%,大型餐饮服务单位2家。下一步,远安县将广泛动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同时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意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日期: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