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4〕25号)(以下简称通知),设立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益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通知明确,将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职责,原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制性检验检测监测(认证)的职责,原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原由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中心城区县级政府权限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和中心城区各类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下放资阳区、赫山区;将中心城区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委托下放资阳区、赫山区;将零售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零售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委托下放各区县(市)。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阳分局、赫山分局及其下设的稽查大队成建制下放资阳区、赫山区政府管理。
通知规定,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应急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投诉举报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中心)、财务科、人事科,同时设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仍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信息技术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更名为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信息技术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通知还就人员编制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有关
职责分工(关系)作出了详细规定。
日期: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