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四月十一日公布,中心检查日本进口食品时,发现当中有来自受管制县份的蔬菜和水产品,怀疑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涉事产品已被中心封存,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检查相关日本进口食品批次时,发现在《命令》发出后一包来自福岛县的大叶玉簪菜、四盒在宫城县制造的冷冻濑尿虾,以及五十二箱来自茨城县的番薯并无附有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有关进口商涉嫌违反相关《命令》。」
根据该《命令》,源自福岛县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均禁止入口;至于从日本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县进口的这些食品,则必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指引限值及适宜供人食用,才可进口。另外,凡源自日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泻、长野和埼玉十个都/县,并在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
日期: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