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管理办法》要求,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全面推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现向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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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餐饮外卖配送人员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规范管理,确保经营食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倡导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推行“小份菜”“半份菜”、明示食品份量等制止餐饮浪费做法,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大力倡导节约用餐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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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食安封签”制度
倡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到“一餐一签”,每单外卖食品出餐前在外卖包装上规范加贴“食安封签”后交给配送人员,并提醒外卖配送人员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在消费者下达订单时,以显著、合理的方式提示配送人员和消费者使用“食安封签”并明确接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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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送餐过程管理
外卖配送人员在送餐前对外卖“食安封签”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封签已损坏或不完整的外卖食品,可以拒绝配送;配送途中要保持外卖“食安封签”不受损坏,同时提醒消费者接收外卖食品时当面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
4
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广大消费者要重视食品安全,增强对“食安封签”的认识,尽可能在订餐时选择推行封签的餐食。消费者在接收外卖食品时,应当在外卖食品配送人员未离场的情况下,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对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有权拒绝接收。
希望广大消费者、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增强对“食安封签”的认知度,全面推行外卖食安封签,全面提升全市外卖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共同守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日期: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