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南邵韩罗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韩罗苑;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双营西路78号院2号楼四层C4-03)凉菜间传菜窗口未能关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商亿业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商业街酒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商业街21号)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美驿添家餐饮有限公司(招牌:美驿添家骨头;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村西大街15号)无食品原料存放垫板,致使食品原料直接落地放置。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丽洲科技有限公司(招牌:渝乐烤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西环路76号27幢东第一间)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友福小吃店(招牌:驴肉火烧;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魏窑村11号院03号〈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日期: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