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是首批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涉及86所中小学,惠及5万余名学生。苍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把学生营养餐作为学校食品安全 “第一风险点”和“第一责任区”,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管理措施,着力保障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意识与定期约谈制度相结合。该局会同县教科局与全县所有学校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与学校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同时在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集体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是强化食堂标准化建设与量化等级评定制度相结合。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四化”建设,即:食堂布局合理化、制度管理规范化、索票索证标准化、人员培训经常化。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教科局联合开展营养餐食谱网上审定工作,逐步推进学校食堂后厨电子化监管。同时加大对不达标学校食堂监督检查频次,对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实现全覆盖,确保营养餐安全、健康、营养。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溯源制度相结合。在春季和秋季开学期间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学校为中心辐射到周边1千米范围内无超期、“三无”食品和无证经营食品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教科局完成米、面、油、鸡蛋、牛奶等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企业资格审查,督促学校与企业签订定点采购协议。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制、采购渠道可掌握、出现问题食品可追溯。
四是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培训与“七员”管理制度相结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股所联动方式定期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并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上岗。并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技能炊事员、安全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质量评判员、价格监管员、食品检验员、义务监督员等“七员”进行教育培训,督促他们履职尽责,使其充分发挥管理、监督等作用,逐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管网络和社会监督体系,形成学校管理和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日期: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