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落实《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清洁厨房”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扎实开展校园食堂“清洁厨房”评定公示工作,近日,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园食堂清洁厨房提升行动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校园食堂厨房清洁提升行动。
此次提升行动主要包括六项任务。一是在巩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打造“清洁厨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地方标准全面规范指导,推动“清洁厨房”提档升级。二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学校认真对照《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清洁厨房”评价规范》改造规范设施设备,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积极参与“清洁厨房”提升和评定。三是指导校园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规定,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制作和食品冷却、分装、包装等顺序,以及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场地相对分离要求合理设置后厨布局。四是督促校园食堂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做到初加工食品有效防护,易腐食品及时食用或分类存放,油烟罩、灶具、管道每天清理,所有物料用品定点存放、每天清理,生料、半成品等分类按要求存放,专间、专用操作区设施设备、加工操作、着装等符合安全规定。五是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校园食堂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范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组织开展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严厉惩处采购不合格餐饮具行为。六是通过提升行动,促使校园积极申报参评,由县(区)市场监管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清洁厨房”评定,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教育厅予以公示,期满后须再次申请。“清洁厨房”结合日常监管实行动态管理,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清洁厨房标准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查处,予以除名并公示。按照评价规范,将于5月底之前评定公示一批校园“清洁厨房”。
供稿丨餐饮处
日期: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