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老九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0公斤,货值143.2元;已销售2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造成。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警告、罚款500元的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日期:202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