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南阳市万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分公司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省弗思特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宝丰康龙众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商农博园店销售的后腿(猪肉),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嗪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部分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29 | / | / | 南阳市万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分公司 | 南阳市人民路与高新路交叉口东南角 | 大葱 | / | / | / | 噻虫嗪║0.65mg/kg║≤0.3mg/kg | 食用农产品 | 通告〔2024〕19号 | 2024/4/3 | 河南/(省抽)2024年河南元旦春节你点我检专项抽检 | 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 |
30 | / | / | 河南省弗思特酒店有限公司 | 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体育馆内 | 姜 | / | / | / | 噻虫胺║0.35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通告〔2024〕19号 | 2024/4/3 | 河南/(省抽)2023年河南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 | |
31 | / | / | 宝丰康龙众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商农博园店 |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西商农博园20栋116-117号 | 后腿(猪肉) | / | / | / | 恩诺沙星║890.0µg/kg║≤100µg/kg | 食用农产品 | 通告〔2024〕19号 | 2024/4/3 | 河南/(省抽)2023年河南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 | 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
相关报道: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期)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