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本市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和经营秩序,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通知》(农牧发〔2023〕17号)有关要求,我委将开展《上海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市场引领、严把标准、转型升级”原则。
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市场主导”“坚持政策引导”原则,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一体化经营;健全冷链加工配送体系,推动畜禽就地屠宰;提高畜禽产品追溯智能化水平,构建现代屠宰加工流通体系。
三是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优化企业布局,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二、规划内容
(一)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布局相结合。
二是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升级改造和标准化示范创建,支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
三是质量优先,冷链供应。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推进智慧监管和信息化溯源,完善冷链储运体系,保障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
四是压实责任,保障安全。压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年底,本市生猪屠宰企业全部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到2027年年底,探索实施其他畜禽的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增设若干牛、羊、禽、特种畜禽等屠宰场。
到2030年年底,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总数基本稳定,全市屠宰行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品牌化经营、产加销融合、数字化追溯管理基本实现,全市畜禽产品供应能力持续提高,现代加工流通体系与品牌战略显现成效。
(三)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辖区养殖规模、屠宰产能配比、冷链配送能力、交通运输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优化提升现有畜禽屠宰产能,适度布局辖区畜禽屠宰场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保持稳定。
(四)严格准入
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屠宰企业应严格按照《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等标准建设。已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屠宰厂(场),2025年12月31日前,应达到《上海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动标准化示范创建
以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屠宰GMP)为抓手,按照畜禽屠宰“六化”要求,持续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和支持现有屠宰厂(场)新建、改扩建高标准屠宰车间,提升标准化屠宰生产能力。
(二)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疫病防控安全、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兽医卫生检验设施和人员,推进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完善“风险监测、监督抽检、企业自检”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三)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品牌
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推动经营方式由单一屠宰向养殖、屠宰、加工、预制菜、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发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和行业抗风险能力,培育壮大地方品牌。
(四)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上海市畜牧兽医管理系统屠宰相关模块建设,全面推进全程无纸化监管,实现产地到屠宰质量信息追溯管理。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管理系统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从产地到市场全程信息化监管。
四、工作计划
(一)2-3月,工作部署阶段:成立上海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小组,统筹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召开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
(二)4-5月,摸底调研阶段:各区、单位认真梳理辖区内屠宰企业生产情况、屠宰需求及现有产业规模、发展目标,报送调研成果。
(三)6-7月,初稿编制阶段:形成《上海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向市、区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征集意见建议。
(四)7-8月,修改完善阶段:形成《上海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在市农业农村委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9-11月,报送发布阶段:形成《上海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送审稿)》,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五、有关要求
各区、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厘清辖区现有畜牧养殖和屠宰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规划辖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屠宰行业发展布局。请参照调研提纲(见附件),于5月10日前将辖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情况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
附件: ______区(单位)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提纲.doc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日期: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