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垫江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全县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源头治理,突出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肉制品、桶装饮用水、糕点、榨菜等重点食品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严格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原辅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包装标签标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关键环节,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针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存在产品没有食品标签标识、标签标识不够规范、原辅材料的采购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共26份,要求其限期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日期:2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