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生产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标称南京维利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感蛋卷(饼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生产上述产品150盒,共计26.25公斤,货值1770元;已销售150盒,共计26.25公斤,召回41盒,共计7.18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未完全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原料及生产工艺问题。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日期:202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