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 请问生菜籽(不经过任何提纯、浓缩,仅干燥磨粉处理)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加入食品中?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生菜籽是否能用于普通食品原料,建议您咨询卫生行政部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日期: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