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完善食品质量追溯长效监管机制,近日,荆州市局出台了《食品经营“一票通”监管实施办法》。该办法在原食品流通环节“一票通”基础上,整合食品生产、消费环节食品质量追溯监管工作要求,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纳入应用范围。下一步,将按照先批发、后零售,先大户、后小户的顺序稳步推进。
日期:2014-11-05
为建立完善食品质量追溯长效监管机制,近日,荆州市局出台了《食品经营“一票通”监管实施办法》。该办法在原食品流通环节“一票通”基础上,整合食品生产、消费环节食品质量追溯监管工作要求,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纳入应用范围。下一步,将按照先批发、后零售,先大户、后小户的顺序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