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东宁市市场监管局于节前启动了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自2月1日起至元宵节结束,主要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的禽肉、水产、冷冻冷藏、进口食品、米面油、蛋乳、酒水等热销食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该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加大春节期间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检查覆盖全市所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特食等领域,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KTV、酒吧、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餐馆、集体食堂、保健品专营店等,对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合格证明、贮存、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要点,一是对全市食品生产销售单位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鲜灯”更换、“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核实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的底数和接待能力,避免超负荷经营。对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从业人员健康、原料溯源、食品贮存、色标管理、鼠(虫)害防治、餐具洗消等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光盘行动”,免费提供“公筷公勺”和打包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坚决杜绝餐桌浪费,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四是对提供单次100人以上聚餐的场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足、添加剂未“五专”管理、无洗消记录等问题,已现场责令立即改正,消除安全隐患。五是现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东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以“群众过节、干部在岗”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全力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日期:202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