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问题产品的发现率,加强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项监督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乳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豆制品、冷冻饮品、方便食品、肉制品等13类食品5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465批次、不合格样品35批次(见附件),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潮州市开发区西苑酒家采购的姜,购进日期:2023-10-21,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清远市清城区蛙蛙叫跳跳蛙火锅店采购的豆芽(黄豆芽),购进日期:2023-08-09,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国际金融大厦天悦大酒店采购的芹菜(西芹),购进日期:2023-09-20,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中山市古镇小麻小辣火锅店采购的姜(老姜),购进日期:2023-05-18,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粤西家乡鸡食府采购的油麦菜,购进日期2023-06-08,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四会市聚群美食农庄采购的姜,购进日期:2023-08-12,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椰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辣椒(螺丝椒),购进日期:2023-09-24,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深圳市麦田时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城分公司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10-16,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市兴兴宁客家菜馆一分店采购的鲩鱼,购进日期:2023-10-18,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放心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05-18,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凤岗聚力餐厅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05-18,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江门市蓬江区丽景酒楼采购的草鱼(鲩鱼),购进日期:2023-05-26,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佛山市顺德区土豪园私房菜馆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06-06,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清远市清城区聚福楼酒家采购的鲩鱼,购进日期:2023-08-09,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清远市清城侨丰酒家采购的猪肉,购进日期:2023-08-10,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佛山市顺德区添满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肉,购进日期:2023-06-09,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湛江市冲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07-23,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阳江市江城河西酒店采购的鸡肉,购进日期:2023-08-01,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河源市金沙湾酒店有限公司采购的鲈鱼,购进日期:2023-10-08,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广州市增城老码头火锅店采购的鳙鱼(大头鱼),购进日期:2023-11-28,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惠州市惠城区高记惠州风味楼采购的鲫鱼,购进日期:2023-11-29,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河源市江东新区凤宴楼饮食店采购的猪肉,购进日期:2023-11-27,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东莞市香御顺悦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鲩鱼,购进日期:2023-11-27,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广州主场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11-27,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惠州市惠城区小彬记餐馆采购的鳊鱼,购进日期:2023-11-29,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深圳市龙华区丰源八刀汤餐饮店采购的猪肉,购进日期:2023-11-28,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佛山市顺德区四面八汤餐饮店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11-23,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乡村菜馆采购的姜,购进日期:2023-05-23,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木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韭菜,购进日期:2023-06-01,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黄埔区御品煲餐饮店采购的湿面条,购进日期:2023-10-16,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揭阳普宁市流沙千锅涮餐饮店采购的生湿面(手工面),购进日期:2023-05-0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揭阳普宁市流沙熺鱼餐饮店采购的桂林米粉,购进日期:2023-05-0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揭阳普宁市宝赞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连城县广大食品厂生产的倒蒸红薯,生产日期:2023-04-15,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和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万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贝,生产日期:2023-02-1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凤岗袁山餐饮店使用的食品煎炸过程用油,加工日期:2023-11-29,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餐饮服务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台账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材管理,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及时清理腐败变质食材和食品原料,严禁加工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消费者需在外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到无证经营场所就餐;需要购买零食时,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购买“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采购已公布的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4.docx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
3.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信息
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3日
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