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86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生产日期:2023-08-11,规格型号:150g(10g/袋×15袋)/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JC23000000004947945GZ,经检验,叶酸不符合 GB 316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11月1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共生产289盒,货值5462.1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已召回该批次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70盒。
日期: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