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自觉落实相关要求,近日,南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城管局开展对菜市场“生鲜灯”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是否使用与自然光相近的照明设备、是否明确食品类商品销售时使用照明设备的相关标准、是否了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同时,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经营者及时将不符合照明灯设施替换为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生鲜照明设备。
下一步,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场、商超等场所的“生鲜灯”检查力度,确保生鲜食用农产品原色上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
日期: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