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有网民通过视频反映其在海宁一餐馆吃饺子时,所食蘸醋被收费。收到线索后,我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消费者刘某于1月21日晚在“满鑫源东北菜馆”用餐,并于18时30分支付餐费95元(其中菜金94元、打包盒1元),未有蘸醋费用收取。在剩余菜品打包时,商家看到餐桌上的剩醋,认为用料过多,提醒消费者不要浪费,进而引发双方口角,刘某于18时34分离店。9分钟后(18时43分),刘某再次返回店内直接扫码支付2元后离店。经调阅店内监控视频、查看消费收费单和走访调查其他消费者,未发现商家要求收取蘸醋费用的行为。
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日期:2024-01-24